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,沁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紧盯社会关心,将食物平安做为整治沉点,深切排查凸起问题,依法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好处的违法案件。为阐扬典型案例的警示感化,鞭策集中整治工做取得结实成效,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发布如下:2025年7月14日,沁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收到举报,称某酒店正在美团app上的团购套餐里包含的“无机菜花”菜品现实为通俗菜花,该店虚假宣传,欺诈消费者,侵害消费者权益。法律人员依法对该酒店现场查抄,店内及美团平台上均可见“干锅无机菜花”消息,操做场合发觉2个菜花,均无无机认证标识和相关证明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无机产物认证办理法子(2022修订)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,根据《无机产物认证办理法子(2022修订)》第四十八条及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(2021修订)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,沁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依法赐与响应的行政惩罚。对收集餐饮中的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无力,峻厉冲击了以次充好、消费的不合理合作行为,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警示所有餐饮运营者诚法。2025年6月,沁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对某鸡排店进行食物平安监视查抄,发觉该店操做间冰箱内的开袋雪花鸡柳串已跨越保质期,发觉近期有雪花鸡柳发卖记实,现场未发觉其它同款食物原料。经当事人陈述,该雪花鸡柳串过时后进行过发卖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山西省食物小做坊小运营店小摊点办理条例》第十六条之,根据《山西省食物小做坊小运营店小摊点办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(二)项和《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,沁水县市场监视办理局依法赐与响应的行政惩罚。峻厉惩罚利用过时、变质、不及格原料的行为,切实好泛博消费者的权益。以最峻厉的惩罚树立监管“红线”,督促餐饮办事单元严酷落实食物平安从体义务,捍卫人平易近群众“舌尖上的平安”,沉塑消费决心。